冠心病(5)康复治疗

1. 适应证

冠心病康复涵盖心肌梗死、心绞痛、隐性冠心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后和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PTCA)后等。冠心病康复治疗措施会影响其周围人群对冠心病风险因素的认识,从而有利于尚未患冠心病的人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达到防止疾病发生的目的。所以从实质上讲,冠心病康复的措施可扩展到尚未发病的人群。

 

2. 禁忌证

严重残留心绞痛;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未控制的心律失常;严重缺血,左心室功能失常,或运动试验中有恶性心律失常;控制不良的高血压;不稳定内科疾病情况,如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正患发热性疾病等。

 

3. 物理治疗

3.1 运动治疗原则

3.1.1 超负荷原则

运动量要大于患者平常的活动强度。可通过调整运动强度、时间或频率来达到。

 

3.1.2 特异性原则

针对不同的目的运用不同类型的运动。

 

3.1.3 个体化原则

每个患者的训练应根据其功能和需要有所不同。

 

3.1.4 可逆性原则

训练产生的良好效果并非可永久保存,所以运动训练要持之以恒。

 

3.2 运动治疗程序

3.2.1 准备活动

5-10分钟,通过一系列的低强度有氧运动和动态伸展运动以放松和伸展肌肉,提高关节活动度和心血管的适应性,帮助患者为高强度锻炼阶段做准备。避免瓦尔萨尔瓦(Valsalva)动作而引发血压升高的反应。

 

3.2.2 训练阶段

内容遵循HITTVP原则,包括运动频率、强度、形式、时间、容量与进阶。训练需按照运动处方执行。

 

(1)运动频率

有氧运动每周3-5天,最好每周7天;抗阻运动每周应对每个肌群训练2-3次,同一肌群练习时间应间隔至少48小时;柔韧性运动每周3-5次。神经肌肉训练每周2-3次。

(2)运动强度

常用的确定有氧训练运动强度的方法包括心率储备法、无氧阈法、峰值摄氧量百分数、摄氧量储备百分数,这4种方法需心电图负荷试验或心肺运动负荷试验获得相关参数。推荐联合使用上述方法,尤其是应结合自我感知劳累程度分级法。

– 心率储备法

此法不受药物(β受体阻断药等)的影响,临床上较常用。目标心率=(最大心率-静息心率)×运动强度+静息心率。例如,患者运动时达到的最大心率160次/分,静息心率70次/分,选择的运动强度为60%,则目标心率=(160-70)×60%+70=124 次/分。


– 无氧阈法

无氧阈水平相当于最大摄氧量的60%左右,此水平的运动是冠心病患者最佳运动强度,此参数需通过心肺运动试验或血乳酸阈值获得,需一定设备和熟练的技术人员。


– 目标心率法

在静息心率的基础上增加20-30次/分,体能差的增加20次/分,体能好的增加30次/分。此方法简单方便,但欠精确。

– 峰值心率法

目标心率=年龄推测的最大心率×运动强度,其中,年龄推测的最大心率=220-年龄,运动强度为中等至高强度,强度范围为50%-85%。当无法直接从运动测试中得到更准确的数据时,可用此公式计算运动强度。

对于抗阻运动而言,推荐初始运动强度,上肢为一次最大负荷量(即在保持正确的方法且没有疲劳感的情况下,仅1次重复能举起的最大重量)的30%-40%,下肢为一次最大负荷量的50%-60%,每组 15-20次,做3-5组。通常抗阻运动的最大运动强度不超过一次最大负荷量的80%。柔韧性训练强度为有牵拉感觉但不觉得疼痛。

(3)运动形式

有氧运动包括行走、慢跑、游泳和骑自行车等;抗阻运动包括静力训练和负重等;柔韧性训练包括静态牵拉、柔软体操等;神经肌肉训练包括灵活性、平衡性和本体感觉训练,可选择太极拳、不稳定平面站立等。

(4)运动时间

心脏病患者的最佳运动时间为 30-60分钟/日。对于刚发生心血管事件的患者,从10分钟/日开始,逐渐增加运动时间,最终达到30-60分钟/日的运动时间。建议至少连续训练 12周。

(5)总量

运动总量是由运动时间、强度、和频率共同决定的。例如,患者无法每周3次,每次5METs的强度运动30分钟,那么根据450METs-分钟/周运动总量,可以按照每周6次,每次5METs 的强度运动15分钟的方案进行。

(6)进阶

随着患者运动能力增强,为达最佳运动效果,运动处方需不断调整,建议出院前、出院后1个月、出院后3个月重复检测患者的心肺运动耐力,根据运动试验结果调整运动处方,以后可每6-12个月评估患者的心肺运动耐力。若患者测试结果有改善,可以在频率、强度、时间等方面提高目标。

 

3.2.3 恢复期

运动调整期后随之而来的即为放松期。此期历时大约3-10分钟,取决于患者的兴趣、需要及调整期的运动强度。患者应进行低水平、节律性有氧运动,如散步,以使血压、心率恢复至运动前热身水平。在积极的有氧放松期后,还应进行一定范围静态伸展和轻柔的运动,特别是当某些肌群僵硬或者在一定范围内运动受限时。

每次运动性训练应按具体的规程进行,开始时应有热身活动或准备活动,结束时应有整理活动。准备活动从低强度开始,逐渐增至所需要的强度,目的是增加全身关节对运动的适应性,开通各侧支循环通路,防止骨骼肌最大收缩前外周阻力的突然变化。整理活动则逐渐减低活动强度,使肢体中的血液重新分布到其他组织中去,避免静脉回流的突然下降,防止出现运动后低血压甚至晕厥。

 

3.2.4 运动过量的表现

当有下列情况出现时,表明运动过量,应立即停止运动:

(1)疲劳和呼吸困难、胸痛、眩晕、恶心、呕吐、下肢疼痛或不适并不断加重,周围循环功能不良。

(2)心电图指征:ST段偏移>1mm,严重心律失常。

(3)患者要求停止运动。

 

3.3 冠心病心肌梗死后的康复治疗

经典的心肌梗死后患者的急性期康复模式首先是由美国学者Wenger描述的。通常将心脏康复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急性期,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第二阶段为恢复期,患者在家训练并且延续第一阶段的训练活动直到心肌梗死瘢痕形成;第三阶段为训练期,始于心肌梗死愈合后,本期特征是患者必须能安全地进行有氧训练;第四阶段为终生的维持期,强调有规律的健身运动和减少危险因素。

第一阶段:急性期(acute stage)。在Wenger心脏康复程序中,早期运动非常重要,其基本要点共有14个步骤,其目的是在14天的逐步训练中,使患者由卧床到能够登两段楼梯。随着要求缩短住院天数的呼声日益高涨,现已对该程序进行了修订,使之缩短为5-7天。经过压缩后的14步方案要求患者一旦病情稳定,就应鼓励其下床坐在椅子上,通常是在第1或第2天(第1-5步骤),第2或第3天,可开始短距离行走(第6-9步骤),第4或第5天,开始进行家庭训练项目,爬楼梯并鼓励延长步行时间(第10-13步骤),在第5或第6天成功完成危险分层的低水平运动耐受性试验后,患者完成家庭康复程序的学习并出院(第14步骤),也可使用7步骤方法。此期应引人与纠正危险因素有关的教育活动,特别是在急性住院期,许多患者已准备好了接受建议。在这一动员过程中,通常应在职业治疗师(OT)或物理治疗师(PT)或护士监护下进行心脏监测。心肌梗死后随活动产生的心率的上升值应保持在基线值的20mmHg之内;若收缩压下降达10mmHg或者更多,则应对患者的运动进行重新审视并考虑停止运动。第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使患者能做4METs的活动,此在出院回家后的大多数日常活动强度范围内。另外,Flores和Zohtman曾介绍了美国East Orange VA医疗中心的心脏康复运动方案。该方案以图片显示各种运动动作的方式和节律,并列出了相应的能耗量,较为直观。

第二阶段:恢复期(convalescent phase)。此期中,梗死部位的瘢痕逐渐形成。但如果过度用力,有可能导致心肌梗死区的撕裂、心律失常和猝死。因此,患者的运动强度应局限于已知的安全的靶心率。靶心率可经由第一阶段未出院前的低水平运动耐受试验来确定,该运动测试通常进行到心率达到最大心率的70%或5METs水平。对于40岁或更年长者而言,这通常代表130次/分的最大心率或5METs。对于<40岁者,则相当于140次/分或7METs,可用Borg自觉运动量表中的7级确定最大可耐受运动量。

第三阶段:训练阶段(training phase)。该阶段开始于症状限制性的最高水平的运动耐受性检查之后。该测试所获得的最大心率值用于确定患者有氧训练中的最大运动强度。对低危患者,可安全地进行靶心率为85%最大心率的运动;对于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者或胸痛者,应选用较低的靶心率。对于高危患者,每次提升运动水平时应进行监测。典型的心脏训练方案是每周3次,连续6-8周,每次训练均应包括牵伸、热身、运动和整理四个阶段。

第四阶段:维持阶段(maintenance phase)。运动效应是可逆的。患者停止运动后,其在第三阶段获得的锻炼效果可在几周内消失。因此,从一开始就应告诉患者要坚持锻炼。经过前面的训练后,患者功能往往达到稳定状态,此后,应进行维持性运动,使患者功能保持在这一水平。应注意根据患者的生活方式和兴趣而安排实际的运动项目,以确保患者的依从性。仍以心率、Borg自觉运动强度评定量表等进行运动量的监测手段,避免运动强度过大,一般而言,中等强度的运动应该是每次以靶心率运动30分钟,每周3次,低强度运动则应每周进行5次。

 

4. 作业治疗

各种类型的ACS均需要联合应用包括阿司匹林和P2Y12受体拮抗剂在内的口服抗血小板药物,负荷剂量后给予维持剂量。静脉应用GPb/a受体拮抗剂主要用于接受直接PCI的病人,术中使用STEMI病人抗血小板药物选择和用法与NSTEACS相同,见本节的UA/NSTEMI部分。